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红花岗区一锐仓储服务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02MAC4935E67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舟水桥街道新电子南站仓储物流中心4栋4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3]296号
经查,当事人在我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于2023年8月21日将涉案叉车资料报遵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检验。当事人在申报检验期间于2023年9月11日使用涉案叉车装卸货物。2023年9月15日,涉案叉车经遵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于2023年9月19日办理了使用登记,并取得登记证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罗灿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由当事人提供;证明当事人市场主体资质及罗灿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事实。(共二页) 2.韩合昌叉车操作证复印件各一份,由当事人提供;证明韩合昌取得叉车操作资格的事实。(共一页) 3.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复印件,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证明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14日到当事人处检查情况的事实。(共一页)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复印件一份,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证明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14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事实。(共一页) 5.现场笔录一份,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证明当事人正在使用该台整机编号为:G5AD67776,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叉车装卸货物的事实。(共三页) 6.询问笔录一份,执法人员询问罗灿取得,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证明当事人正在使用的整机编号为:G5AD67776,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叉车未经检验的事实。(共三页) 7.图片证据一份,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证明当事人正在使用该台整机编号为:G5AD67776,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叉车装卸货物的事实。(共六页) 8.《遵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回执单》复印件一份,由当事人提供;证明当事人于2023年8月21日提交资料申报检验的事实。(共一页) 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由当事人提供;证明涉案叉车经检验合格并办理好使用登记的事实。(共九页) 10.行政执法证件复印件一份,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
罚款2.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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