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莞市远阳电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远洪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5261T91N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东莞市寮步镇泉塘社区仁居路1号松湖智谷研发中心一区4号厂房4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3〕081205Z1367号
根据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依法到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泉塘社区仁居路1号松湖智谷研发中心一区4号厂房402室的东莞市远阳电子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No:QG2301005),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便携式带充放锂离子电池(规格:3.6V 12.06Wh,型号:FM18650A,生产日期:2023年6月12日)经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重物冲击项目不符合 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标准要求,依据DG-SY-0001-2-2023《2023年东莞市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产品的“重物冲击”项目属于较重要项,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仓库内有摆放14个上述便携式带充放锂离子电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领导批准,我局于2023年6月12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上述便携式带充放锂离子电池的总生产量为38个,销售价为20.83元/个。截至案发,上述产品均未对外销售,其中12个已被省局用于抽样检测,12个留置在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用作抽检备样,14个存放在公司仓库。即,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国家标准产品违法所得为零,总货值为人民币791.54元。2023年6月12日,上述涉案库存便携式带充放锂离子电池被我局查获并扣押。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投诉举报登记表》,说明本案来源; 2.《现场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3.《询问通知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调查取证的情况; 4.《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事实;
1.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处货值金额2倍,即1583.08元的罚款; 2.没收涉案库存便携式带充放锂离子电池14个。
1583.08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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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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