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家俊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80257446770XE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院环西路1号凯景中央首座8B栋首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2-19
(2019)粤1802民初98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高**
清远市凯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
2020-02-12
(2019)粤1802民初98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高**
清远市凯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3
2020-01-21
(2019)粤1802民初79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4
2020-01-21
(2019)粤1802民初98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高**
清远市凯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5
2020-01-21
(2019)粤1802民初791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6
2019-12-18
(2019)粤1802民初79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7
2019-12-05
(2019)粤1802民初78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黄**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8
2019-12-05
(2019)粤1802民初791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黄**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9
2019-11-26
(2019)粤1802民初83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吴**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10
2019-11-26
(2019)粤1802民初78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邓**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1
2019-12-11
(2019)粤1802民初791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1
2019-10-31
(2019)粤1802民初792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5-21
2019-10-25
(2019)粤1802民初79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5-21
2019-10-31
(2019)粤1802民初791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5-21
2019-11-22
(2019)粤1802民初79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5-21
2019-12-11
(2019)粤1802民初789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5-21
2019-11-16
(2019)粤1802民初792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5-21
2019-12-11
(2019)粤1802民初78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05-21
2019-12-24
(2019)粤1802民初79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2232.37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5-21
2020-04-16
(2019)粤1802民初79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1268.5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城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2号
2025年12月3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陪同暗访组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凤城广场南侧的凯景中央首座开展专项检查时,抽查消防控制室12月2日夜间值班记录情况,发现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仅安排1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凯景中央首座消防控制室值班,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清远市凯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8500.00元
清远市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