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张飞乐和好蔬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02MA0PWMCY9M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傲城珑园3-4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5〕59号
通过东胜区烟草专卖局对东胜区张飞乐和好蔬果超市的现场核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东胜区张飞乐和好蔬果超市的负责人的询问调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东胜区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涉案物品核价表》和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涉案物品的《鉴别检验报告》知:
1.东胜区张飞乐和好蔬果超市于2018年6月4日正式注册成立,申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烟零售、酒、食品、蔬菜、水果、生鲜肉、日用百货、洗涤用品、服装、鞋帽、针织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店内从事烟草制品零售。
2.2025年3月12日东胜区烟草专卖局在东胜区张飞乐和好蔬果超市店内现场查获55个品规,共183条卷烟,该批卷烟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判定均为真品卷烟。
3.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结合东胜区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涉案物品核价表》知: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30995元,当事人自述未销售,且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销售记录,对当事人无烟草零售许可证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所以其违法经营总额应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烟草专卖局提供的《案件情况说明》和《涉案物品(烟草专卖品)核价表》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统一零售价为基础参照计算,即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的违法经营总额为3099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93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2
2
(鄂东)市监处罚【2024】254号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
罚款1400元,上缴国库。
14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2
3
(鄂东)市监处罚〔2023〕320号
东胜区张飞乐和好蔬果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具体名称、数量详见文书编号(鄂东)市监强制单字〔2023〕126号的《财物清单》)
2、罚款人民币 :叁仟元(3000元
3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