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林东西城一绝匹萨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艳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2MABRRBFH35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街道振兴大街中段路南517号厅(林东六中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林左旗市监处罚〔2024〕147号
经查明,巴林左旗林东西城一绝匹萨店经营者自述其于2024年6月初开始在店内和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鲜果时光水果捞、水果沙拉。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未发现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该店经营者表示其不知道销售冷食类食品需要增加经营范围。执法人员调取了美团外卖平台上及店内微信扫码点单销售的鲜果时光水果捞、水果沙拉的销售记录,该店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2日在店内销售鲜果时光水果捞、水果沙拉,线下扫码点餐销售水果沙拉6份,单价:18元/份、水果捞1份,单价:22/份,线下销售金额为130元;线上美团销售水果捞共计6份,单价:28/份、水果沙拉共计6份,单价:18元/份,线上销售金额为276元,线上线下共计销售鲜果时光水果捞、水果沙拉金额为406元。当事人表示自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之日起已经将鲜果时光水果捞、水果沙拉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及店内微信扫码点单小程序上进行下架,日后也不再经营。该店涉嫌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所得为406元。当事人自查处之日起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检查之日执法人员在店门口及时张贴《关于征集在巴林左旗林东西城一绝匹萨店购买下列食品出现不良反应线索的公告》。至调查终结,未收到顾客有不良反应的反馈,尚无证据证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社会危害后果。
本案中,当事人通过网络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行为构成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规定的违法行为。同时当事人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构成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项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者地址迁移,不在原许可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规定的违法行为。
500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8
2
赤左市监处罚〔2024〕147号
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1.没收违法所得406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500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