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北门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4MACQ6PCBX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雷山县西江镇大北门特色农产品一条街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雷市监处罚[2025]157号
经查明,2025年8月11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人的投诉信息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牛肉进行餐饮经营活动,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和获利情况。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5年8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11张,证明当事人涉嫌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牛肉进行餐饮经营活动的事实;
2.2025年8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雷市监强制〔2025〕157号)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牛肉进行餐饮经营活动以及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整体卫生差、地面油污未及时清理、洗净后的碗筷未进行消毒直接提供给客人使用、冰箱内存放的牛肉未进行加盖加膜的事实被本局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
3.2025年8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牛肉进行餐饮经营活动的事实。
4.2025年8月12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者身份等的情况。
5.2025年8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已调查事实清楚而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解封的事实。
罚款0.3万元#
3000.00元
黔东南州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