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强翼助动自行车经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10711MA106FK696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解放西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锦市监处罚〔2025〕99号
2025年06月26日我队收到锦州市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线索移交函(太市监移字〔2025〕101号,关于太和区强翼助动车经营店涉嫌改装电动自行车。2025年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太和区凌西解放西路现场核查,发现改装的“新大洲”牌电动自行车3台。
违反了《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三)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挂架、伞、蓬等装置,改动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尺寸;”的规定,属于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7500.00元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2
锦市监处罚〔2024〕ZS0001号
当事人在售的11辆“大江大力神”电动三轮车车身显示:“大江”等标识,依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2021年版)判定为“大江”相同或是近似商标,未经过“大江”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电动三轮车上使用,容易与“大江”商标导致混淆。
1、没收伪造他人厂名的电动三轮车4辆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