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班淇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6670229293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岭庄苑B7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1
(2022)桂0326民初48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西千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广西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永福县人民法院
2
2022-04-25
(2022)桂0326民初48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西千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广西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永福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2-05
2016-11-05
(2016)桂1402执3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邓**与广西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6-03-03
2016-03-03
(2015)江民初字第6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邓**与广西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市监处罚〔2026〕337号
广西正昌电气有限公司等252户(详见附件企业名单信息),已超过两年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且已不在其营业执照登记住所经营,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去函核查,截止2025年7月21日当事人已超过六个月未报税纳税。2025年8月27日至9月15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登记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在登记住所未能找到当事人。2025年9月,我局以EMS邮寄的方式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接受我局询问调查,该邮件最终因“地址无此公司”被退回。2025年9月23日,我局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在我局官网向当事人送达询问通知,至公告期满,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前来接受我局询问调查。
广西正昌电气有限公司等252户(详见附件企业名单信息),其中广西正昌电气有限公司等248户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
2023-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
2022-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
2021-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6
2020-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7
2019-10-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8
2019-07-0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