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孙公文五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公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81MA29A0XC1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马南村三马东路4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5〕990号
经查明,上述“淋浴用花洒(单功能增压花洒)”销售价格为20元/件,进货价为11元/件,利润为9元/件。当事人共进货了5件,均已售出。以上合计总货值100元,违法所得45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之规定。
本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责令停止销售涉案不合格“淋浴用花洒(单功能增压花洒)”;
2.处罚款2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元。
以上合计罚没款245元,上缴国库。
200.00元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8
2
瑞马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70号
当事人于2023年5月30日15时20分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马南村三马东路41号门口,超出门店摆放着折叠梯和水管用于售卖,占道面积为1平方米,且逾期整改,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规定,已构成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的违法行为。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
100.00元
瑞安市马屿镇人民政府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