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鲁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华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21MA6NWWKJ3A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竹园村委会六谷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马处罚〔2026〕1号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烧结普通砖(页岩)是当事人2025年8月21日生产的,一共生产了50000块,当天抽检40块,备样40块在当事人公司内保管,当事人免费提供抽样样品,该批次砖块无销售。截止调查时,该批次砖块共有49960块(含备样40块)堆放在当事人公司内,无销售收入。该批次砖当事人生产了50000块,生产成本0.18元/块,销售价格0.19元/块,该案货值金额950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调查期间,当事人提出希望对其行为减轻处罚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鉴于不合格产品已销毁,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拟对其给予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