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百济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素芬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6MA4KL2GK8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元寿里32号1-2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6〕63号
经本局查明,2024年8月24日当事人从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标称“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批号:8174362;生产日期:2023-11-27;有效期:2026-10-31;购进价格:170元/盒;数量:10盒;价值:1700元。
至案件调查终结时,上述涉案批次“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片全部售出,销售价格170元/盒,违法销售额:1700元,无获利。
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阿托伐他汀钙片”等涉案产品认定的意见函》认定:涉案批次“阿托伐他汀钙片”属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为假药。
另查明,当事人从具有合法药品经营资质的销售企业“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涉案药品,依法索取、保存了《企业资质资料》 《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药品随货同行单)《电子发票》,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药品验收、药品在库储存管理制度。不知购进的涉案药品属于假药。...[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本局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第一款 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
0.00元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