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管玉峰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MA2CMUQD5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大道551号9-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4
(2024)浙0213民初57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吴**
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2
2024-07-29
(2024)浙0212民初6944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冯*
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3
2023-09-13
(2023)浙0213民初37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宁海小军货物代理服务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张**,中燚(河北)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4
2023-09-13
(2023)浙0213民初37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宁海小军货物代理服务部
中燚(河北)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张**
奉化市人民法院
5
2022-12-12
(2022)浙0213民初4592号
侵权责任纠纷
刘**,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
杨**,宁波华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甬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金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11132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05日14时28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22(段三线)机场路方向K16+500检查时发现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宁波银行湖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427.00元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03
2
甬路政罚﹝2025﹞1191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18日00时12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22(段三线)横鄞线方向K16+500检查时发现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宁波银行湖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55.00元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09
3
甬路政罚﹝2025﹞11916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1日12时05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43(横高线)横涨方向K2+040检查时发现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玖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宁波银行湖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玖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591.00元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09
4
甬路政罚﹝2025﹞1191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5日12时31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22(段三线)横鄞线方向K16+500检查时发现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宁波银行湖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77.00元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09
5
甬路政罚〔2025〕16J256
2025年4月3日,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沈小海、贺国银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12月30日19时9分,浙B2L112在X022(段三线)机场路方向K16+500存在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罚款人民币叁佰柒拾伍元整。
375.00元
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03
6
奉锦办罚决字﹝2023﹞第000383号
当事人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大成路与南山路交叉口实施了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贰拾元整(¥4,720.00)。上述罚款,限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奉化区公园路19号)缴纳罚款,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电子支付。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贰拾元整(¥4,720.00)
4720.00元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2023-10-25
7
奉锦办罚决字﹝2023﹞第000358号
当事人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南山路与岳林路交叉口实施了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
5400.00元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2023-10-09
8
海曙综执罚决字﹝2023﹞第002543号
2023年7月31日,当事人宁波庆星运输有限公司在使用车牌号为浙B*****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输砂浆过程中,造成环城西路与鄞奉路交叉口的城市道路被车辆尾部掉落的砂浆污染,污染区域长6米,宽0.2米,面积为1.2平方米。2023年8月3日,经复查发现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根据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700元。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宁波银行湖东支行营业部(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一楼)、各罚没款代缴点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
7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