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万鑫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琴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223MADHPN6K7E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同宝路商住楼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晏市监罚字〔2024〕27号
-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此行为已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和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的规定,构成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 违法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 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2.没收过期产品(牛肉味蚕豆5包)。
2000.00元
海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