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聚鑫格瑞特乐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学江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5751493592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蔡公庄镇四党口中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综处罚﹝2023﹞68号
当事人于2023年2月自张*处购进了300个印有“YAMAHA”商标的纸箱用于萨克斯管产品包装使用;于2023年3月在李*处打印“YAMAHA”商标,生产标注“YAMAHA”商标的次中音萨克斯喇叭口1支、次中音萨克斯大身2支、中音萨克斯半成品1支。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该注册商标权利人从未授权委托天津聚鑫格瑞特乐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YAMAHA”注册商标乐器纸箱及乐器产品,与其无任何业务往来关系,标注有“YAMAHA”注册商标的天津聚鑫格瑞特乐器有限公司所生产或经销的纸箱及乐器,鉴定为非注册商标权利人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基于以上事实,我局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认定上述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满足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违法经营额4005元。
1.没收侵权的纸箱300个、次中音萨克斯喇叭口1支、次中音萨克斯大身2支、中音萨克斯半成品1支; 2.罚款60000元。
6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