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华盛荟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立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19BCA973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文化街(春雷汽车保修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河市监处罚[2023]60号
经调查,该转基因大豆油是该店店长张白雪于2023年3月18日从讷河市君盛粮油商店购进的,购进80斤,进价5.10元/斤,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于2023年3月27日使用该转基因大豆油制作了肉段和地三鲜两道菜,共使用该转基因大豆油0.34kg,剩余39.66kg。因当事人降低成本将原来使用的九三牌非转基因大豆油改换为该散装转基因大豆油,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明示,违法所得为66.00元,货值金额为66.00元。执法人员4月7日对该店进行了复查,该店已改正违法行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明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讷河市华盛荟酒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主体资格。
2.讷河市华盛荟酒店经营者张立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张立春的自然人身份。
3.讷河市华盛荟酒店店长张白雪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店长张白雪的自然人身份。
4.授权委托书一张,证明店长张白雪依法获得经营者张立春的授权,全权处理本案。
5.讷河市君盛粮油商店负责人王春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王春梅的自然人身份。
6.进货票据照片1张、涉案大豆油出厂检验报告影印件1份,供货方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各1张证明供货方销售给当事人涉案大豆油为正规渠道购入的合格转基因散装大豆油。
7.现场检查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执法的程序合法以及在工作人员复查后,该店改正了违法行为的事实。
8.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9.2023年3月28日现场检查讷河市华盛荟饭店的照片影印件2张,证明执法时当事人使用转基因大豆油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明示的行为。
10.现场称重照片2张,证明该转基因大豆油剩余及使用量。
11.该店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制作菜品的销售票据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使用转基因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行为的违法所得为66.00元。
12.九三牌非转基因大豆油进货票据照片1张,证明该店之前未使用转基因大豆油。
13.执法人员2023年4月7日复查讷河市华盛荟饭店的照片影印件1张,证明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使用转基因大豆油”。
罚款0.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500.00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雨亭市场监督管理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雨亭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