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法院公告 10+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运洲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700MA84NCWN5J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金钻路金钻广场295幢11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3
(2025)吉0702民初568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王*,吴**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9
(2025)吉0702民初5681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史**,张**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3
2026-03-02
(2025)吉0702民初5687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孙**,刘**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4
2026-03-02
(2025)吉0702民初56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史**,张**,蒋*,张**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5
2025-09-03
(2025)吉0422民初1529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东辽县人民法院
6
2025-07-21
(2025)吉0702民初568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高**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7
2025-07-14
(2025)吉0702民初567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杨**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8
2025-07-14
(2025)吉0702民初568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高**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9
2025-06-18
(2025)吉0702民初5678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闫**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10
2025-06-18
(2025)吉0702民初5682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白**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4
(2025)吉0702民初5687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孙艳红;刘保柱
裁判文书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4
(2025)吉0702民初568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吴春莉;王凯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3
2026-03-24
(2025)吉0702民初5681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张建峰;史玉成
裁判文书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4
2026-03-11
(2025)吉0702民初56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蒋藉;史玉成;张立双
裁判文书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5
2026-01-19
(2025)吉0702民初5681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张建峰;史玉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6
2026-01-13
(2025)吉0702民初56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史**,张**,蒋*,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7
2026-01-13
(2025)吉0702民初5687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刘**,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8
2025-08-04
(2024)吉0702民初2565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9
2025-06-19
(2024)吉0702民初2565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刘**,张**,郭**
裁判文书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10
2025-04-03
(2024)吉0702民初2564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
刘**,王**
裁判文书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白交罚﹝2026﹞220800090001号
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5000.00元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2
蒙2223交罚(2026)05009号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3
黑1000交罚﹝2025﹞274号
2025年10月3日9时46分,鹤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支队执 法人员隋强、孙强在鹤岗市综合治超检测站检查时发现,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雇佣驾驶员李大鹏驾驶吉JJ9057号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涉嫌改型鹤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派执法人员隋强、孙强办理此案。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年10月3日9时46分,鹤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支队执法人员隋强、孙强在鹤岗市综合治超检测站检查时发现,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雇佣驾驶员李大鹏驾驶吉JJ9057号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运输车货总重为66.05吨的黄土,从鹤岗市兴安台到鹤岗市兴山区,运输费用大约400元钱,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吉JJ9057号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核定的车辆货厢内部尺寸是长为8500mm,宽为2350mm,高为1500mm,而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吉JJ9057号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的实际车辆货厢内部尺寸是长为8500mm,宽为2350mm,高为1590mm,比核定的高度高出90mm。经查,该车是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了车体,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其行为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事实。证据:1、现场笔录2、勘验笔录3、询问笔录4、营运证复印件5、行驶证复印件6、机动车登记证书2页7、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8、营业执照复印件9、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0、授权委托书11、法人身份证明1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1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5、现场照片3页16、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3页。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鉴于你从事此违法行为,参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52项的规定,违法程度:一般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给予处罚款伍仟元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市非税收入保障中心),账号 以《电子缴款通知书》为准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鹤岗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鹤岗市工农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000.00元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3
4
四交处(2025)220300060012
2025年10月02日四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收到四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路巡警大队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四平市京抚线930公里100米处对松原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的吉JJ5301(黄色)号车辆进行了行政检查。通过勘验检查发现吉JJ5301(黄色)车箱栏板高度与该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不符,货箱加高400mm。当事人不符合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2024年版)序号19,属于第二次违法。但当事人在调查期间未出现不配合现象,面对执法人员询问能够主动回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该行为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的行为。
当事人足额缴纳罚款
10000.00元
四平市交通局
2025-10-11
5
四交处﹝2025﹞220300060012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
10000.00元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6
吉舒交罚﹝2025﹞220283010054号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6000元
6000.00元
舒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7
2024220882000420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伍仟元整,同时责令改正
5000.00元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4
8
2024220882000236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
罚款壹仟元整同时责令其改正
1000.00元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07
9
吉抚交运罚﹝2024﹞220621010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5000.00元
抚松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4
10
吉舒交罚﹝2024﹞220283010040号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舒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