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声(重庆)医疗器械经营部大足北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灵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1MAC8BYMQ1B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北路中段18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罚〔2025〕302号
经查:当事人自然之声(重庆)医疗器械经营部大足北路店系在本局辖区核准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1MAC8BYMQ1B,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渝足药监械经营备20230022号。经查实:2025年4月19日,当事人与重庆钟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合同,由当事人提供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重庆钟情广告有限公司负责喷绘、安装等工作,合同约定广喷绘安装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9月9日,广告费用为300.00元。2025年4月底,在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广告审批文件等材料的情况下,经当事人确认后由重庆钟情广告有限公司将1幅医疗器械广告喷绘制作并安装在大足区智凤街道黄连社区三组的乡镇户外墙体上,广告包含全国连锁自然之声耳聋助听器免费检查免费试听5年保修以旧换新耳聋?耳鸣?听不见?听不清?15320306655大足区一环北路中段182号老建行斜对面(华琼口腔隔壁)等内容。当事人安排重庆钟情广告有限公司制作了1幅医疗器械广告,一次性现金支付300.00元。2025年7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对上述1幅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撤除。综上,本局认定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当事人被委托人唐兰花的陈述、重庆钟情广告有限公司被委托人冯海玲的陈述、广告合同、收据、现场检查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本局认定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广告费用为300.00元。需说明的是,本案涉及的广告经营者重庆钟情广告有限公司已被本另案处理。
罚款300.00元(大写:叁佰元整)
3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