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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高勇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761363228H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乡补陇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5-28
(2019)黔0403民初739号
合同纠纷
何**
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2-21
2017-12-19
(2017)黔01民终531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27
2018-08-10
(2018)黔0403财保66号
秦**、吴**其他民事裁定书
9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11-24
2019-11-19
(2019)黔0403执586号之二
民间借贷纠纷
秦**、吴**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11-05
2018-12-13
(2018)黔0403民初1525号
民间借贷纠纷
秦**与吴**、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628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4-07-24
2014-07-24
(2014)平执字第174号
贵州华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案裁定书
212765.80元
执行案件
6
2014-07-24
2014-07-24
(2014)平执字第174号
合同纠纷
贵州华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212765.8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平区煤监管罚﹝2026﹞1号
1.风速传感器安设位置不符合规定,21401运输巷K0+10米处安设的双向风速传感器进风口未与风流方向垂直,不能准确计算21401运输巷的风量;2.三盘区轨道大巷第41节风筒处淋水较大,未设置矿井涌水量观测点,未进行观测、描述及综合分析;3.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板。(1)21401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空隙超过100mm,实测300mm。(2)21405采面第43号液压支架初撑力小于24MPa,实测16MPa;4.三盘区轨道大巷3#涌水观测点处线缆淋水,未及时处理。
分别1.处一万元的罚款;2.处一万元的罚款;3.处一万元的罚款;4.处一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50000.00元
安顺市平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顺市平坝区商务局)
2026-01-28
2
黔煤安监执八罚﹝2025﹞1-031号
1.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未按规定实施地质预测、预报。煤矿2025年6月份地质预测预报未对三盘区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1#、2#、3#地质钻孔揭露的煤层进行预报;(2)21401运输巷、回风巷敷设的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小于50mm(缠绕吊挂);(3)井下一盘区变电所无人值班,未关门加锁;2.21401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的甲烷传感器T0距切顶线距离超过1m,实测1.5m(2025年4月15日至16日检查时查出过该隐患);3.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21401综采工作面35号、36号液压支架未接顶;(2)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21401综采工作面30号、48号液压支架距工作面距离500mm,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大于340mm);4.现场检查时三盘区进风斜井检身口无人检身;5.一盘区变电所温度传感器检验标识显示有效期至2025年6月24日,二盘区避难硐室二氧化碳传感器检验标识显示有效期至2023年4月7日、氧气温度传感器检验标识显示有效期至2023年5月9日,均超过规定的检验周期(煤矿已于2025年6月10日自查出,正在整改中);6.井底车场消防材料库存储的消防材料和工具的品种、数量不符合防灭火专项设计要求,缺消防车辆、灭火器等消防材料和工具(煤矿已于2025年6月5日自查出,正在整改中)
1.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2.该条问题隐患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因同一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种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伍佰元整(¥37,500.00);3.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4.给予警告,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5.煤矿已自查出,不予处罚;6.煤矿已自查出,不予处罚。合并罚款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81,000.00),警告
81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8-16
3
黔平区煤安罚﹝2025﹞12号
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主要通风机房、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的双回路供电线路均未直接由变电所馈出,线路上分接其他负荷(煤矿已自查出)、21401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的甲烷传感器T0距切顶线距离超过 1m(实测1.5m)、副斜井安全监控线缆的入井口处未采取防雷措施、架空乘人装置未装设变坡点防掉绳保护、二盘区M14轨道巷在用缠绕式提升绞车卷简缠绕的钢丝绳超过两层,卷简边缘未高出最外层钢丝绳直径的2.5倍(煤矿已自查出)、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没有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煤矿已自查出)、21405切眼(二段)掘进工作面帮网、顶网未按作业规程要求采用铁丝将邻网片捆扎牢固
对第二项违法行为处2.5万元的罚款;对第三项违法行为处1.5万元的罚款;对第四项违法行为处2.5万元的罚款;对第七项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处罚;对其余第一、五、六项违法行为未进行处罚(因经核实,在我局发现第一、五、六项违法行为前,煤矿企业已经自主查处此三项违法行为,且煤矿企业已经制定隐患整改台账,并正处于主动整改过程中)
40000.00元
安顺市平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顺市平坝区商务局)
2025-06-24
4
黔煤安监执八罚﹝2024﹞1-095号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10·22”机电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4﹞336号),2024年10月22日你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煤矿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罚款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7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