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少明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0MA35H5NU52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谐路6号白鹭国际公馆01单元0101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0
(2023)赣1127民初41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舒**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中心支公司,吴**,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
余干县人民法院
2
2023-04-04
(2023)皖0822民初13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夏**,汪**,夏**
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太湖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朱**
怀宁县人民法院
3
2021-10-11
(2021)赣1002民初46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
陈**,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4
2021-08-23
(2021)赣1002民初46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陈**,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5
2021-06-28
(2021)赣0121民初28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章**
何**,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南昌县人民法院
6
2021-06-28
(2021)赣0121民初27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雷**
何**,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南昌县人民法院
7
2021-04-20
(2021)赣0124民初12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余*,祝**,颜**,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等
进贤县人民法院
8
2021-04-20
(2021)赣0124民初1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付**
余*,祝**,颜**,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等
进贤县人民法院
9
2021-04-20
(2021)赣0124民初12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毛**
余*,祝**,颜**,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等
进贤县人民法院
10
2021-04-20
(2021)赣0124民初1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付**
余*,祝**,颜**,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进贤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8-30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8
2021-10-15
(2021)赣1002民初46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8087.3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15
2020-11-15
(2020)赣1181民初14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汪**与杨**、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4925.4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揭交罚﹝2025﹞01046号
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数据,2025年02月15日,赣L97932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揭阳市(榕城区)梅云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梅云(S236K11+406))时,经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三轴货车,车货总重38.07吨,限重27.000吨,超限11.07吨。2025年09月15日,当事人委托付朝峰到我局接受调查,承认2025年02月15日,驾驶员王俊豪驾驶赣L97932重型自卸货车,从梅州运载沙子至普宁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
55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5
2
丽路政罚〔2023〕05J65
2023年8月23日15时13分,庆元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英、叶顶芳在S329(黄寿线)寿宁方向 K13+11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赣L83C58轻型自卸货车(二轴)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为刘立江,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鹰潭鑫安物流有限公司。经引导至庆元县屏都街道后口村1号庆元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安南中队固定地磅点现场检测显示,车号为赣L83C58轻型自卸货车(二轴), 其车货总质量23.23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驾驶员刘立江对检测结果进行了确认。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5.23吨。当事人已于2023年8月23日15时48分自行卸载了车上超限装载的货物。
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玖元整。
489.00元
庆元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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