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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杜义弄诊所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茹爱娣注册资本:6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1753279763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余姚市城区杜义弄9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3﹞1499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办有营业执照和诊所备案凭证,诊疗科目中医科、服务方式门诊服务。2022年5月4日,当事人从浙江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货珠芽蓼止泻颗粒6盒,生产日期20210818、有效期至2023年7月、规格5g*9袋/盒、产品批号210801。2022年11月17日,当事人从宁波某某医药有限公司进货香砂胃苓丸10盒,生产日期2021年9月13日、有效期至2023年8月、规格是6g*10袋/盒、生产批号210908。2023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货架上发现上述5盒珠芽蓼止泻颗粒、4盒香砂胃苓丸已过期,上述药品和伤痛宁片、养血生发胶囊等未过期药品一起摆放、未做区分。过期药品货殖金额292元,因当事人未记录药品销售情况、故上述同批次已售药品的具体销售时间不详,无违法所得。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管案件管理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曾因相同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没收过期的药品,处罚款2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没收过期的药品,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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