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朝峰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朝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9MA61D9HG38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城口县复兴街道和平社区天田阳光水岸10号楼2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城口市监处罚〔2024〕36号
; ;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03月03日,主要从事副食、水果、蔬菜等经营。2024年3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的被举报商品;英文字母饼干;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出示了举报人提供的被举报商品,经营者袁朝封承认该商品确实是自己店销售出去的,包装上显示产品名称:英文字母饼干(牛奶味),产品标准号:7100,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10844050701421,监制商:好意头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德辅道西西营盘正街18号启正中心12楼3室,生产者:汕头市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盛业4街22号8楼,电话:0754-87261098,产地:广东省汕头市,生产日期为20230101,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这批;英文字母饼干;(生产日期:2023年1月1日,保质期:12个月)是当事人于2023年5月15日从城口县贤旭副食经营部购进的,进价是8元盒,进了3盒,销售价是10元盒,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未见与上述超过保质期商品同规格同批次的商品,本局未接到其他因上述商品超过保质期对当事人的投诉举报,本局认定本案的货值金额为10元,违法所得为10元。; ; 经现场检查和核实,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属实,由于经营者袁朝封在检查货品时的疏忽,导致了该行为的发生。
; ; 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 ; 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2.罚款6000元;; ; 3.没收违法所得10元。
6000.00元
-
2024-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