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鲜每刻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2MACR7R5X7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旧物回收楼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市监处罚[2024]6001号
2023年12月7日我局的执法人员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鲜每刻生鲜超市进行日常检查,在查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健康证明时发现:工作人员孙立志没有健康证明。我局的执法人员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鲜每刻生鲜超市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齐龙市监责改[2023]13号,责令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鲜每刻生鲜超市立即改正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工作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鲜每刻生鲜超市健康证明情况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孙立志仍未取得当年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2日制作的现场笔录 ,证明:当事人的现场经营情况 。
2.2023年12月7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齐龙市监责改[2023]13号,证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履行法律程序的书证。
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送达回证》,证明:《责令改正通知书》齐龙市监责改[2023]13号,已送达给当事人。
4.2023年12月12日行政执法人员对张环制作的询问笔录,证明:制作笔录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当事人交代的违法事实。
5.2023年12月12日被询问人张环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张环有合法有效的身份。
6.2023年12月12日张环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证明当事人有合法有效的主体经营资格。
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