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戬浜供销有限公司迎园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德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39C5T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93弄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3﹞142023006219号
2023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嘉定区塔城东路493弄6号的上海戬浜供销有限公司迎园商店开展现场检查,查见当事人货架上摆放在售的“双汇泡面拍档香肠”共6根,生产日期均为20221226,保质期:120天,至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售价1.5元/根。当事人已将上述产品下架并销毁。经查,举报人于2023年5月23日在当事人处购买了2根“双汇泡面拍档香肠”,售价1.5元/根,生产日期均为20221226,保质期:120天,购买时均已超过保质期。案发时货架上共有8根“双汇泡面拍档香肠”,生产日期均为20221226,均已超过保质期。举报人买走2根后,还剩余6根。经核查,当事人销售的“双汇泡面拍档香肠”是从上海味寅贸易有限公司处进货的,进货价1.25元/根,进货单已遗失。由于当事人销售商品时,未对所售商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记录,无证据证明当事人2023年5月23日案发前售出的“双汇泡面拍档香肠”超过保质期,均按在保质期内销售处理。5月23日案发当日,当事人货架上共有超过保质期的“双汇泡面拍档香肠”8根,对外售出2根,库存6根。5月23日案发后至5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对外售出超过保质期的“双汇泡面拍档香肠”。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双汇泡面拍档香肠”共计8根,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2元,违法所得0.5元。
没收违法所得0.000050万元,罚款0.100000万元
1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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