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流市榆烽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荣烽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81MA5P4XLP9Y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玉林市北流市城西三路1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市监处罚﹝2024﹞121号
经查明:当事人从玉林市翔远中药材经营部购进散装食品人参0.6kg及枸杞0.8kg,从北流市金豹酒厂购进散装食品三花酒10斤,之后将上述散装食品混合放到瓶子里面浸泡,于2023年12月5日以800元的价格销售给投诉人,当事人在销售上述散装食品时,未在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粘贴散装食品标签。当事人在2024年1月2日已对投诉人进行退款并赔偿处理,无违法所得。
一、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8000元。 二、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除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外,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综上,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除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8000元。
8000.00元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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