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盐亭县西陵镇阳光优嘉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毛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723MAC6JTXFXN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西陵镇高灯社区 人民路5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绵盐市监处罚〔2026〕64号
当事人办理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有效期至2027年1月15日),故当事人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质。\n经查明,当事人经营者于2025年10月由陈娟变更为毛双,但未及时变更《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经营者信息。\n另查明,涉案欣宇速冻鸡翅中(生产日期:2024年9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是当事人于2025年6月从平原和盛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两袋,购进价格为175元/件,销售价格为7元/kg。爱丸客?桂花肠(生产日期:2024年9月24日,保质期:12个月)是当事人于2025年3月份购进的,购进价格4元/kg,共购进2袋,销售价格为6.5元/kg。涉案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仍然与未过期的食品混合存放于经营场所内待售,且未设置过期食品分区标识。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台账,涉案食品无法确定过期后是否售出,故以现场剩余数量计算货值金额,共计21.85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截止案件调查终结之日,当事人仍无法提交爱丸客?桂花肠的供货商资质和票据。
1.警告;\n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欣宇速冻鸡翅中0.8kg、爱丸客?桂花肠2.5kg);\n3.处罚款300元(叁佰元整)。
300.00元
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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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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