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湘潭县乌石美廉综合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淑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21MA4MW46P2C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湘潭县乌石镇双庙村双庙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县市监处罚〔2025〕16号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6日就投诉内容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1包投诉人所称的净含量112克、保质期180天、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日的“艾姥爷? 酱辣风暴(酱辣丝)”,并且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付款记录1份及商品实物照片3张,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潭县市监强制〔2025〕16-1号),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扣押。另查明,上述食品为当事人从湘潭市雨湖区******部购进的,共购进了5包,购进价格3.5元/包,当事人以4元/包的价格销售。上述食品自2024年12月28日已超过保质期,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于2025年1月2日销售了1包给投诉人,2025年1月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还剩1包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销售出去。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所指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艾姥爷? 酱辣风暴(酱辣丝)”1包;2、没收违法所得0.5元;3、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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