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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鑫醇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镇注册资本:3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300MABPTMMB8J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常州路与河雅路十字西北侧建筑垃圾处理2号堆放点厂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金交罚﹝2025﹞87号
2025年9月1日,甘肃鑫醇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柴甲礼驾驶的甘C12093、甘C8657挂六轴重型货车违法超限装载,装载物为砂石料,车货总质量9595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16950千克,超限率95.81%(下四分超限检测站称重检测单数据),该行为属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行为。
2025年9月1日,甘肃鑫醇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柴甲礼驾驶的甘C12093、甘C8657挂六轴重型货车违法超限装载,装载物为砂石料,车货总质量9595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16950千克,超限率95.81%(下四分超限检测站称重检测单数据),该行为属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煤炭、钢材、水泥、砂石、矿石等货物集散地、货运场站,以及其他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单位(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第三款“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安装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建立健全货运车辆驾驶和放行岗位职责规定及责任追究制度,不得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之规定,依据《甘肃省公路条例》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及参照《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2024版)(公路路政)第28项一年内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3辆以内,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程度为一般。本机关决定给予罚款叁仟元(3000.00)并责令立即改正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金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9
2
金环罚字﹝2024﹞8号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对甘肃鑫醇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紧邻南墙堆放一堆长约100米、宽约30米、高约2米的粗石料堆(约5000立方米)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产生扬尘较大。
处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整)。
48000.00元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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