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永联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泽口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5MA48PMK80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29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6〕205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经本局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297号从事处方药、非处方药等药品零售经营活动。
2026年4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阴凉区内有“葵花”牌感冒灵颗粒5盒,该批感冒灵颗粒外包装标示有“生产企业名称: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规格:每袋装10克,10袋,产品批号:2509003,生产日期:2025.09.03,有效期至2028.08”等内容及药品追溯码。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药品的进货票据,且其电脑上药品管理系统里未记录该批次药品。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码上放心”软件查询该药品追溯码,查询结果显示该药品最终入库地点为潜江市大桥卫生室。
据当事人陈述,上述药品是一名药商直接到其经营场所推销,当事人购进了5盒,购进价格为6元/盒,收货时未查验并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等证明文件及进货票据。当事人电脑系统记录的同规格的“葵花”牌感冒灵颗粒的销售价格为15元/盒。至案发,上述药品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 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 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 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 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尚未售出的“葵花”牌感冒灵颗粒5盒;
2、处罚款 10000 元。
10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