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艾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鉴荣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XP3J84T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钟升横路42号106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31
(2025)粤0111民初34817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郭*
广州艾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穗番交运罚﹝2026﹞PY20251125003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P846学小型轿车于2025年11月2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展贸东路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送达地址确认书、视频资料、其他材料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2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8140001号
2025年07月24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广园中路338号二楼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州艾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材料等证据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5
3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4280015号
2025年04月2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钟升横路42号106铺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州艾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材料等证据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9
4
粤穗番交运罚﹝2024﹞PY20240923004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X915学小型轿车于2024年09月23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外环西路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路线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24
5
粤穗番交运罚﹝2024﹞PY20240703002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U310学小型轿车于2024年07月02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南大干线辅路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路线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
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6
6
粤穗番交运罚﹝2024﹞PY20240507004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的教练员罗深强使用粤AU310学小型轿车于2024年05月07日11时25分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黄金大道路段进行教学活动,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指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路线、时间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2〕1号)的规定,该时间不属于教学时段,你单位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询问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18
7
粤穗交运罚﹝2023﹞2(2023)11210047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J906学教练车于2023年11月2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路线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6
8
粤穗番交运罚﹝2023﹞PY20230823007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驾驶粤AP846学小型轿车于2023年08月23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大干线辅路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
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3-10-10
9
粤穗番交运罚﹝2023﹞PY20230531007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利用粤AL263学小型轿车于2023年03月28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展贸东路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的路线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3-07-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