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达信能源有限公司东辉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学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900MA1C3HY76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铁山乡铁山林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黑煤安监执法三处罚﹝2023﹞2068号、﹝2023﹞2068-1号
1.通风瓦斯日报未经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2.回风井返上与风井贯通后未按照《贯通措施》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测风;3.四片副提升井与风井之间使用的联络巷未安设反向风门;4.中央水泵房、变电所及通路掘进工作面的耙装机司机未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也无机载瓦斯断电仪。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6.3.4的规定;5.八片车场有一台机车无棚、照明、红灯,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6.中央水泵房、变电所及通路掘进工作面开门点处两棵锚杆失效,空顶2米;7.主井下山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紧贴帮壁悬挂,且距离工作面20米,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6.3.1的规定。
分别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给予警告,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对其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综上给予煤矿警告,合计罚款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99,000.00),对主要负责人魏福臣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49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