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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九宫山惠康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涂秋霞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24MA49C6CE5K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九宫山镇横石街九宫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山市监处罚〔2026〕136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 2023年 3月以 4.75元/盒的价格购进了30盒“立效保和丸”,购进金额合计为:147.5元,并提供了入库记录,销售价格为 10 元/盒,案发时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销售药品货架上发现有5盒“立效保和丸”已超过有效期,货值金额为:50元,因当事人重装系统后没有建全销售台账,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销售记录,故无法计算上述超过有效期药品的销售金额及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 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详见《财务清单》); 二、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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