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范文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传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724MA2YMKU4X6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河东乡河东路9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市监处罚〔2023〕146号
2023年1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松溪县范文食杂店开展检查,在经营场所发现5包邬辣妈长沙臭豆腐(包装标示着,保质期:8个月,生产日期:2022/05/10);6包劲仔Hi魔芋(包装标示着,保质期:9个月,生产日期:2023/01/07),未在上述产品摆放位置及其周围发现过期警示标识。经查实,上述“邬辣妈长沙臭豆腐”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保质期为8个月,“劲仔Hi魔芋”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01月07日,保质期为9个月。截至我局检查当日,上述食品均已过期,当事人仍摆放在经营场所货架上,且未设置过期警示标识。当事人供述上述“邬辣妈长沙臭豆腐”和“劲仔Hi魔芋”进货价均为0.8元/包,销售价均为1元/包。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及销售单据,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的销售单据,办案人员无法查证其在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数量,无法查证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建议以现场查获的商品来计算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并建议按照无违法所得处理。综上所述,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1元。
罚款(500元)|没收非法财物(11元)
500.00元
福建省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