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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惠峰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为兴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31MA7D4K104H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好花红镇小龙村陈家傲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林罚决字﹝2025﹞第010号
2025年1月15日,我局在开展森林图斑核查工作中发现:惠水县好花红镇小龙村陈家傲矿山项目疑似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情况,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2024年3月以来,贵州惠峰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惠水县好花红镇小龙村十七组李家坪(小地名)地点林地倾倒矿渣,构成事实上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占用林地面积为0.1741公顷(2.6115亩),地类为灌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V级。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5年6月30日前原地或异地补植复绿2.6115亩; 3、处以林业行政罚款壹万柒仟肆佰壹拾元零捌分(¥17410.08)。
17410.08元
惠水县林业局
2025-04-07
2
惠林罚决字﹝2024﹞第068号
2024年8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贵州惠峰矿业有限公司疑似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情况,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2022年8月以来,贵州惠峰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惠水县好花红镇小龙村十七组李家坪(小地名)林地开采矿产资源,构成事实上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占用林地面积4.5亩,按地类分:乔木林地4.1亩、灌木林地0.4亩。按森林类别分:国家二级公益林4.5亩,林种为防护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I级。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4年12月31日前异地补植复绿4.5亩; 3、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壹角伍分(¥30000.15)。
30000.15元
惠水县林业局
2024-10-08
3
惠林罚决字﹝2023﹞第056号
2023年9月13日,惠水县林业规划设计队派出两名技术人员到惠水县好花红镇小龙村陈家傲核查“六个严禁”疑似图斑,发现贵州惠峰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经查:2022年8月以来,贵州惠峰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使用林地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惠水县好花红镇小龙村陈家傲李家坪(小地名)林地3.7亩开采矿产资源,构成事实上的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林种为防护林,林地保护级别为Ⅱ级,地类为乔木林地。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4年12月31日前原地或异地补植复绿。 3、处以林业行政罚款人民币24366.79元。
24366.79元
惠水县林业局
2023-12-26
4
惠自然资执罚﹝2023﹞29号
贵州惠峰矿业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惠水县好花红镇小龙村陈家熬处开采饰面石材并将采出的饰面石材进入市场销售牟利,自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期间,共采出计51方饰面石材,并将采出的饰面石材按300.00元/方价格销售给上门购买人员,获违法所得人民币15300.00元的行为。
1.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元整(¥15300.00元); 3.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共计罚没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叁佰元整(¥55300.00元)。
40000.00元
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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