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阳泉市城区豪锋机电经销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夏晓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302MA0KMLYQ1H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阳泉市滨河建材城4-28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城市监处[2023]10号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3日间,从一客户处以顶账的方式购进并销售的标称由天津市金川电缆厂生产的通用橡套电缆【型号规格:YC3×4+1mm2,生产日期:2022年4月】,经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抽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未售的20米通用橡套电缆【型号规格:YC3×4+1mm2,生产日期:2022年4月】被我局扣押。货值金额70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情况。 2.《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检验报告》1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证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事实及涉案物品的数量、货值等情况。 3、询问笔录中的情况说明、整改报告、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公告及现场张贴图片。证明当事人请求从轻处罚并及时整改违法行为的情况。
罚款0.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700.00元
阳泉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1
2
阳城市监处罚〔2023〕10号
阳泉市城区豪锋机电经销部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责令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2.没收未售的20米通用橡套电缆;3.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元)。
700.00元
阳泉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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