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市西乡塘区慕佩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谭凤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7MA5QEB2J4G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南宁大商汇汇豪华庭商铺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4〕530号
经查,当事人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南宁大商汇汇豪华庭商铺101号的南宁市西乡塘区慕佩便利店以零售的方式经营烟草制品,涉案烟草制品价值共计1101.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材料。当事人涉嫌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由于当事人未制作销售记录,无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罚款550.00元。
55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4
2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4〕359号
经查,当事人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南宁大商汇汇豪华庭商铺101号的南宁市西乡塘区慕佩便利店以零售的方式经营烟草制品,涉案烟草制品价值共计716.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材料。当事人涉嫌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由于当事人未制作销售记录,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无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300.00元,全额上缴国库。
3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2
3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4〕132号
经查,当事人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南宁大商汇汇豪华庭商铺101号的南宁市西乡塘区慕佩便利店以零售的方式经营烟草制品,涉案烟草制品价值共计1539.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材料。当事人涉嫌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购进的卷烟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建议对当事人罚款350元,全额上缴国库。
35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2
4
南西市监处罚〔2023〕B579号
无烟草专卖零食许可证经营卷烟案
罚款
5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