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壮斌 | 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82MA0GULJ03A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僧楼镇北午芹村东10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河)应急罚﹝2025﹞非煤01号
2025年8月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运城市应急管理局、河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对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基建项目进行了无人机空中建模,通过查阅安全设施设计,对照三维模型图研判,发现该公司存在:1.不按设计建设。基建项目工程设计为970m平台和955m首采平台,实际已经违规建设到880m平台;2.不按设计排土,违规排土近25万立方米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8月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运城市应急管理局、河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对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基建项目进行了无人机空中建模,通过查阅安全设施设计,对照三维模型图研判,发现该公司存在:1.不按设计建设。基建项目工程设计为970m平台和955m首采平台,实际已经违规建设到880m平台;2.不按设计排土,违规排土近25万立方米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证据:《关于做好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调查询问笔录。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200000.00元
河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5-11-10
2
(河)应急罚﹝2024﹞非煤01号
2024年9月28日,国家矿山监察局山西局执法十二处联合河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1.未按设计在山坡排土场终了境界外部修筑截、排水设施,也未按设计施工拦渣坝等安全设施;外排土场在未按设计施工拦渣坝等安全设施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在平均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未按设计分台阶自上而下压坡角式排放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排土场堆排作业过程中边坡稳定;采场西区靠近1#和10#界桩连线处在930m-900m标高之间形成高约30m、工作帮坡脚约90°的高陡边坡;企业未按已经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的基建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施工,擅自在930m-900m水平组织采矿作业;2.矿区新建或利旧主要运输道路急弯、陡坡和危险地段未设置警示标志;运输道路的高陡路基路段,以及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远离山体一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车轮轮胎直径1/2的护栏、挡车墙等安全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3.矿山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每月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10辆矿用自卸车(规格型号SX3310XC61B)未进行年检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9月28日,国家矿山监察局山西局执法十二处联合河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1.未按设计在山坡排土场终了境界外部修筑截、排水设施,也未按设计施工拦渣坝等安全设施;外排土场在未按设计施工拦渣坝等安全设施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在平均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未按设计分台阶自上而下压坡角式排放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排土场堆排作业过程中边坡稳定;采场西区靠近1#和10#界桩连线处在930m-900m标高之间形成高约30m、工作帮坡脚约90°的高陡边坡;企业未按已经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的基建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施工,擅自在930m-900m水平组织采矿作业;2.矿区新建或利旧主要运输道路急弯、陡坡和危险地段未设置警示标志;运输道路的高陡路基路段,以及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远离山体一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车轮轮胎直径1/2的护栏、挡车墙等安全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3.矿山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每月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10辆矿用自卸车(规格型号SX3310XC61B)未进行年检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建整顿3日,处人民币拾伍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5000.00元
河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4-12-02
3
晋河交运罚﹝2024﹞466号
山西怡霖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登记。违反了《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山西怡霖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登记。违反了《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6
4
晋河交运罚﹝2024﹞465号
山西怡霖建材有限公司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反了《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山西怡霖建材有限公司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反了《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6
5
晋河交运罚﹝2023﹞408号
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登记,违反了《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登记,违反了《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07
6
晋河交运罚﹝2023﹞407号
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反了《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反了《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