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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绣美美容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文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6MA74WFUXX7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威尼斯水城临街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岷)市监罚字【2023】148号
2023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岷县绣美美容店实施现场检查,在正门门口方向货架上摆放标示欧莎香水植物卸甲液,规格1000ml/瓶,剩余数量500ML;清洁水2瓶,瓶身标签显示名称为规格1000ML,上述两种产品瓶身仅标示规格1000ml,无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法律、行政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瑞莉水光多肽美肌焕颜BB霜2盒,净含量16g*2,数量2盒,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801,产地:广东省广东市;无限期使用日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于当日呈报县局领导批准后向当事人下达了《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岷)市监扣字〔2023〕128号),现场对上述商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于当日呈报县局领导同意后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李文娟于2019年10月份在兰州购进欧莎香水植物卸甲液1瓶1000ml、清洁水2瓶、瑞莉水光多肽美肌焕颜BB霜2盒在店内使用,截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22日查获时欧莎香水植物卸甲液剩余500ml,据当事人陈述其主要用于给顾客清洁指甲浮沉,未收费,其余3中化妆品在店内的货架上待使用,当事人购进上述3种化妆品时未索取供货商资质及检验报告,供货方提供的购进票据在收货核对后已丢失,该案的涉案金额为177元,无违法所得。
1.对岷县绣美美容店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岷县绣美美容店你单位处以 10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177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0177元,大写壹万零壹佰柒拾柒元整。
10000.0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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