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亨润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小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2MA78E7JN1X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商业街8号店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5)26号
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你公司向和田云耀发制品有限公司开具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6500221130、6500231130,发票号码为 07365105-07365108、07365110-07365111,07655945、07655948--07655949、07655959-07655961、05262861-05262862、05262875-05262876,品目为*运输服务*运输费,发票金额合计:197798.16元,税额合计:17801.84元,价税合计215600.00元)。 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期间和田云耀发制品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尾号3517)向你公司对公账户(尾号5872)共支付货款155000.00元,你公司记账凭证中计入应收账款科目。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伯韬陈述,你公司所有订单通过运满满APP平台联系车源,赚取差价提供运输服务。通过运满满平台打印的部分运输车辆运行轨迹及加油记录,发现上述发票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部分车票无加油记录及无运行轨迹信息。结合和田和田云耀发制品有限公司物流内帐信息、运输轨迹、加油记录等数据,证明你公司存在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09号)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情况下向和田云耀发制品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发票。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