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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大财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5YRD1KXH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鸳鸯街道金开大道1230号4幢9-5,9-6,9-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08
(2022)渝0237民初4815号
修理合同纠纷
重庆黔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巫山县龙门街道聚鹤社区居民委员会
巫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北市监处罚〔2025〕68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7月14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50264-2026,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有效期至2026年9月10日。2025年1月,御之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黔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公寓(扶)梯维保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重庆黔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御之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扶梯维保服务,维保价格为255元/台/月。当事人员工刘磊和李鸿飞于2025年7月20日21时45分50秒至23时20分05秒期间对注册代码为33105001122016018498、33105001122016018499两部扶梯进行维保,在无纸化维保系统里填写了维保记录,32项正常,0需维修,0需更换,1无此项。2025年9月1日重庆黔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御之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书面催款函,追讨尚未支付2025年1月至6月维保费及配件垫资款合计26840元。综上,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未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进行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减轻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万元;
10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