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刘医师内科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海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3MACG9Q396G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欧洲小镇一组团1层H28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5〕122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07月07日对灵川刘医师内科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店配置室的药架上发现以下超过保质期药品:一、金平唐二甲双胍格本脲片(Ⅰ)2盒(产品批号:2303022、生产日期:2023/05/17,有效期至:2025/04,规格:36片/盒,生产厂家: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二、盐酸二甲双胍片2盒(产品批号:2204054,生产日期:2022.04.25,有效期至2025.04.24,规格:48片/瓶,1瓶/盒;生产企业: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上述2类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与未过期药品一并摆在配置室的药架内。经查明金平唐二甲双胍格本脲片(Ⅰ)(产品批号:2303022、生产日期:2023/05/17,有效期至:2025/04,规格:36片/盒,生产厂家: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购进价是15.50元/盒,销售价格为20.00元/盒。盐酸二甲双胍片(产品批号:2204054,生产日期:2022.04.25,有效期至2025.04.24,规格:48片/瓶,1瓶/盒;生产企业: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购进价是6.50元/盒,销售价格为10.00元/盒。因上述药品为上一个诊所经营者采购,在转让诊所时将药品一起转让给当事人,因此当事人无法说明上述药品的购进数量也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证明。该诊所未使用收银系统也未建立药品销售使用台,故本案货值金额60.00元(2盒×20.00元/盒+2盒×10.00元/盒=60.00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灵川刘医师内科诊所《营业执照》、《诊所备案凭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1份和现场检查时所拍摄的照片证明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
3.2025年07月10日对刘海军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诊所采购、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基本情况;
1.警告
2.没收超过有效期的金平唐二甲双胍格本脲片(Ⅰ)2盒、盐酸二甲双胍片2盒;
3.罚款15000.00元。
15000.00元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2
灵市监处罚〔2023〕140号
经查明,当事人灵川刘医师内科诊所的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从桂林市龙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1年11月08日采购“地奥心血康胶囊”10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100551、产品批号:2105003、生产日期:2021年05月08日,有效期至:2023年05月07日,规格:10粒/板X2板/盒,生产厂家: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08月12日采购“利福平胶囊”1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203,产品批号:21080501,生产日期:2021年08月02日,有效期至:2023年07月,规格:150mgX100粒,生产企业: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2021年05月19日采购“丁桂儿脐贴”20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882、产品批号:2103310B、生产日期:2021年03月18日,有效期至:2023年02月,规格:每贴重1.6克(3贴装),生产厂家: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2、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5000.00元。
15000.00元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