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双缘敬老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忠诚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48ACGJ6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叶王民营工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584号
经查,当事人将一栋养老服务楼命名为“医养楼”,并通过抖音平台官方账号和微信平台官方视频号对外发布视频宣称其具备“持证医疗护理人员、心理师、康复师、营养师等人员组成的专业照护团队”等内容。而事实上,当事人使用上述“医养楼”标识无任何依据。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康复师和医疗护理人员的合法资质。综上,当事人在未取得有效的医疗资质和其职工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医养楼”字样的标识和制作视频宣传其具有持证医疗护理人员和康复师的行为,极易让即将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家属对提供商品服务产生误解,误认为当事人有“医养”服务的职能存在,其在一定程度上作出对商品服务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2
仙桃市监处罚〔2026〕82号
经查明,2025年3月17日,仙桃市干河办事处宏达路老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许荣给当事人配送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百钻”复合食用碱4袋,3元/袋(净含量250g)共12元;浙江海天醋酒营销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天”精制料酒2瓶,18元/瓶(净含量250g)共36元。上述食品原料购进供当事人食堂使用,截止2026年1月6日,该公司食堂被我局查获1、“百钻”复合食用碱已使用1袋还剩3袋;2、“海天”精制料酒已使用1瓶还剩1瓶。当事人涉案货值总货值共计(18元+12元)3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食品进货凭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过期“百钻”复合食用碱3袋,“海天”精制料酒1瓶;2、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