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金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吉金山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04MA22UP3N17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碧桂名邸14号楼20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3
(2023)苏1204民初544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魏*
泰州金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6
(2022)苏1204民初422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吕**
泰州金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吉**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3
2022-09-26
(2022)苏1204民初4227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郭**
泰州金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吉**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拱人社监罚决字﹝2024﹞第000018号
当事人泰州金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浙江省拱墅区望林府项目实施了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克扣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湖墅支行营业部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