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芜湖金泰源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红德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202MA8PTK0FXB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张家山街道名铸置业广场409室-41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6
(2026)皖0202民初4031号
刘**
芜湖金泰源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1
(2026)皖0202民初2102号
芜湖金泰源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都**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8
(2025)皖0202民初6095号
合同纠纷
安徽海昱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芜湖金泰源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处罚﹝2026﹞6-414号
经查明,当事人通过 “企查查”“天眼查”等软件获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投资人等手机号,通过查到的手机号段进行排序、生成Excel表格,再安排公司员工通过公司提供的Excel表格上的号码拨打营销电话。 另查明,当事人员工舒某电话推销其公司产品服务时,为了让消费者不轻易挂断电话,能够继续听完产品介绍,获取更多交易机会,自行在小红书上学习了一些电销话术,并在2025年12月15日进行了尝试,电话开场白话术:“你好,我是徽商银行信贷部,办理低息贷款的。” 再查明,当事人员工舒某于2025年12月15日开始使用该话术,未成功签订助贷业务订单,没有因此获得提成。舒某明知公司没有银行合作背景,仿冒用银行名义推销,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当事人公司层面虽然制定了《合规红线制度》要求员工“严禁以银行名义展业”,但在日常的晨夕会培训中缺乏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员工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 最后查明,当事人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分支机构之间无合作及隶属关系,当事人员工舒某(身份证号:342623********8536)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分支机构之间无雇佣关系。
1;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