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田万事达塑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菱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1729115654G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青田县温溪镇经济开发区7号小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田应急罚决﹝2023﹞第000059号
2023年8月24日,市应急局联合我局执法人员对青田万事达塑料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板料调配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4.3:“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规定。2023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青田万事达塑料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吴某某、板料车间负责人兼安全管理员徐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确认青田万事达塑料有限公司板料调配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属实。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时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自由裁量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罚款的行政处罚。上述罚款,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交费通知书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时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自由裁量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青田万事达塑料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12000.00元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