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之奕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桂良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02MAE4Q3Q1X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鄂黄路5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5〕362号
经查,黄石之奕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黄石市完成注册登记,核准经营地址为黄石市黄石港区鄂黄路56号,实际经营场所位于黄石肉联冻库。因原经营地址存在货物运输不便,该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与湖北古塘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位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古塘村(杨叶镇白沙村蔬菜交易市场内)11号、12号、13号冻库,并自2025年1月底起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经进一步核查,"喜鹊包点"进货单价4.2元/袋,销售单价为12元/袋;"蛋黄肉粽"进货单价120元/件,销售单价220元/件,本案违法货值金额合计1256元。
2025年6月23日,因案件办理需要,经领导批准,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延长扣押[《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鄂州市监强制〔2025〕45671号)、《财物清单》(文书编号:45671)]
2025年7月23日,案件取证完毕,经报领导批准,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解除扣押[《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鄂州市监强制〔2025〕45611号)、《财物清单》(文书编号:45611)]...[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等方面的因素,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食品“喜鹊包点”13袋;
2、没收“蛋黄肉粽”5箱;
3、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