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开阳清英喜洋洋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宿清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1MA7JFFP92C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东山村一中农贸市场1幢1-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5]177号
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给消费者的涉诉“富硒酒”是当事人的朋友送给当事人饮用的,当事人就把饮用后剩余的三瓶涉诉富硒酒放在货架上销售直至被消费者买走后投诉,该涉诉富硒酒未产生进货费用,未有进货单据。产品货值金额为564元,违法所得为564元。该产品标签上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为:QS520015012616,生产厂家为贵州省开阳县三合国都酒业,而执法人员通过“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示查询系统”查询上述涉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相关信息,查询结果显示该产品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对应的生产者名称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酱香河酒业有限公司。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 1、2025年8月4日贵阳市公共服务热线案件信息表和投诉举报人举证的涉诉产品“富硒酒”外包装图片、付款收据图片、付款记录图片、生产许可证号查询记录图片.,证明投诉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情况。 2、2025年8月8日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1份,现场检查图片2张,证明执法人员在该店进行检查的情况属实。 3、执法人员通过“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示查询系统”查询上述涉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相关信息的截图打印图片2份,证明产品标注的生产厂家为虚假信息的情况属实; 4、2025年10月13日,对当事人宿清英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2025年8月8日现场检查情况属实,当事人对销售涉诉富硒酒给投诉举报人的真实性和购买行为认可的事实,查实了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白酒的违法事实及销售情况; 5、当事人宿清英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开阳开阳清英喜洋洋食杂店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经营主体身份属实,宿清英身份属实; 6、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阳清英喜洋洋食杂店行政处罚情况截图图片,证明当事人首次违法的事实。 7、当事人向我局提供的减轻处罚申请和困难证明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济情况不理想,向我局申请减轻处罚的事实。
警告#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元
贵阳市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