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友人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令奇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318435434N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有良商贸公司C楼10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胜处罚〔2025〕026号
经查,内蒙古友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该批次“她妍社”深藏Blue240卫生巾是从拼多多店铺“她的主权”购买的,共购进16包,购进价83.87元,每包售价12.57元,截至我所执法人员到店检查时共售出7包,合计销货款87.99元,现库存9包,因该公司购货店铺为个人店铺,无营业执照。内蒙古友人商贸有限公司仅能提供该店铺的个人店铺声明及与该店的交易记录。经我所执法人员查证该店铺现已关闭。上述事实由我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笔录和当事人的口述获得。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12-08
2
临农(农药)罚﹝2025﹞7号
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罚款2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70.2元
2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