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双凤提花布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诸琴凤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785698989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越城区皋埠镇沈江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4-15
2016-04-15
(2016)浙0602民初179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与绍兴市越城区双凤丝绸厂、绍兴豪拓针织袜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市监处罚〔2024〕874号
当事人均系本局登记管辖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制企业,均为2021年12月31日前经本局依法核准登记设立,应在每年6月30日前依法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当事人均已连续2年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2021、2022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亦未向本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情形,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1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1
2019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9-07-01
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8-07-09
2017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7-06-1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