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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刘冲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60630226882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黄陂区横店街浒铺村3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7
(2025)鄂0116民初20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华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2
2024-09-26
(2024)琼9021民初18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刘**
定安县人民法院
3
2024-01-15
(2023)鄂0116民初144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肖**,湖北金璟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4
2023-11-07
(2023)鄂0116民初129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杨*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5
2023-06-06
(2023)闽0925民初31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周宁县人民法院
6
2023-05-25
(2023)闽0925民初31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周宁县人民法院
7
2023-05-11
(2023)闽0925民初31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陈*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郑**
周宁县人民法院
8
2022-03-14
(2022)鄂1124民初2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徐*
英山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12-03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2
2017-12-03
(2017)鄂0116民初16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
民事判决书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1-29
2017-11-15
(2017)鄂0116民初16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江汉区山鹰管材经营部、田*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153.75元
民事案件
2
2017-03-16
2017-03-16
(2017)鄂0116财保79号
武汉升瑞通管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山鹰管材经营部其他民事裁定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5﹞23号
经查,当事人在位于黄陂区横店街浒铺村38号从事塑料管材管件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3月31日在公司车间里生产的该批次产品,一共生产了207米,成本价是52元/米,销售价60.8元/米,货值金额12585.60元,获利1821.60元。该批次管材连同该公司在2024年3月14日和3月15日生产的999米同型号给水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2024年3月21日当事人将该批样品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研究院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见该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C202400909)一起按照“合格品”销售给了深圳市至名君装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艾小龙承建的天门市岳口工业园湖北益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消防用水管网施工工地。2024年9月8日,当事人得知该批次管材在工地施工安装过程中出现接口脱落、破裂、漏水等情况,为了尽量挽回影响、减小各方损失,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立即安排工人加班加点生产,重新紧急生产了规格型号DN200x9.5mmPN1.6MPa的管材1206米,于2024年9月12日运到天门市工地上,对前期由该公司销售经理袁旺销售给艾小龙的管材全部进行了更换,换下来的管材全部召回公司作了报废处理。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17日对当事人生产情况进行核查时,并未发现涉案不合格批次给水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产品。
当事人生产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给水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违法行为,承办人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因当事人已将涉案不合格产品召回、作报废处理,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如下处罚:1、罚款6500.40元;2、没收违法所得1821.6元。
6500.40元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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