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红五环机电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超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01MA6HPRYR00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兴义市桔山办浙兴商贸博览城8-3-103、1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桔处罚[2023]83号
2023年8月1日,我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长城卓力L-HM 68(规格16kg/桶,数量为11桶)、长城通用锂基润滑油000号(规格15kg/桶,数量为3桶)、长城通用锂基润滑油00号(规格15kg/桶,数量为2桶)、长城车辆齿轮油85W-90GL-5(规格16kg/桶,数量为12桶)、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 68(规格为170kg/桶,数量为4桶)、长城卓力L-HM 46(规格为16kg/桶,数量为24桶),长城尊龙T300 CF-4 20W-50(规格为16kg/桶,数量为2桶)、长城尊龙T400CH-4 20W-50(规格为16kg/桶,数量为1桶)、长城防冻液 FD-2(规格为18kg/桶,数量为1桶)、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 46(规格为170kg/桶,数量1桶),上述商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均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产品外包装均标注有“”、“”标识,上述商品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合成油脂分公司鉴定并出具证明(NO:0000073):经鉴定,属于假冒我公司产品(假冒部分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注册商标、包装装潢等)。
当事人销售带有“”、“”商标标识的“长城卓力L-HM 68”、“长城车辆齿轮油85W-90GL-5”、“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 68”、“长城卓力L-HM 46”,“长城尊龙T300 CF-4 20W-50”、“长城尊龙T400CH-4 20W-50”、“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 46”侵犯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第4309068号,第4类;第4309069号,第4类);带有“”、“”商标标识的“长城通用锂基润滑油000号”、“长城通用锂基润滑油00号”侵犯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第1093555号,第4类;第1104325号,第4类),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带有“”、“”商标标识的“长城防冻液 FD-2”侵犯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第4305927号,第1类;第4305929号,第1类);以上产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支付凭证,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经当事人确认,长城卓力L-HM 68(规格16kg/桶,数量为11桶)、长城通用锂基润滑油000号(规格15kg/桶,数量为3桶)、长城通用锂基润滑油00号(规格15kg/桶,数量为2桶)、长城车辆齿轮油85W-90GL-5(规格16kg/桶,数量为12桶)、长城卓力L-HM 46(规格为16kg/桶,数量为24桶),长城尊龙T300 CF-4 20W-50(规格为16kg/桶,数量为2桶)、长城尊龙T400CH-4 20W-50(规格为16kg/桶,数量为1桶)、长城防冻液 FD-2(规格为18kg/桶,数量为1桶)货值为100元/桶,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 46(规格为170kg/桶,数量1桶)、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 68(规格为170kg/桶,数量为4桶)货值为1000元/桶,货值总计10600元。当事人经营上述商品的经营额共计10600元,当事人销售产品未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
罚款1.2万元#
12000.00元
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